

光燿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0/07/0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韓育萬 本公司財務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坤達 本公司財務處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07/068.新任者聯絡電話:(04)7977110 分機188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1.事實發生日:100/07/06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背書保證對象: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採權益法評價之間接被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437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2025(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8231(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025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756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做為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之資金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9974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720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5437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025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2.49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5.0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新股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年盈餘轉增資轉增資發行新股3,854,483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2,04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5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3426號函申報生效並經經濟部民國100年07月12 日經授商字第100011459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發放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數:61,716,1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17,161,100元。(二)本次增資發行股數:3,854,48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8,544,830元。(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65,570,59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55,705,930元。(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六)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562-1658)三、本次增資新股茲訂於100年8月3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登錄興櫃買賣:(一)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發放日當日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二)未採集保劃撥配發新股股票之股東,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連同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加附集保存褶封面影本」,蓋妥原留印鑑並填妥相關資料(貴股東如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份證影本者,務請於領取新股時一併繳交),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後之次一營業日,即可將增資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6/22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08/08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49號二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選舉事項補選監察人一席。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0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家和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王家和監察人因個人因素擬於100年8月8日請辭監察人一職。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4/29~103/04/28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民國100年4月2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現金股利新臺幣12,069,884元,並以盈餘新台幣18,104,830元發行新股1,810,483股及員工紅利新台幣24,037,44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新台幣11.76元計算,轉增資發行新股計2,044,000股。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0年05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3426號核准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一、公司名稱: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營事業:1.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2.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3.CQ01010模具製造業。4.F107130合成樹脂批發業。5.F401010國際貿易業。6.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7.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8.F213030 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9.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0.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11.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12.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13.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14.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15.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二、本公司所在地:彰化縣和美鎮全興工業區工東三路8-2號。三、公告方式:輸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9年06月0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0年04月29日。六、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1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新台幣617,161,100元,分為61,716,110股(含未變更登記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1,366,6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為新台幣603,494,190元,分為60,349,41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之資本額為新台幣655,705,930 元,分為 65,570,593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條件如下:1、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票股利18,104,8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810,483股,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30股及現金股利新台幣12,069,884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壹股分派現金新台幣0.2元,茲因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1,366,691股,致股本產生變動,原盈餘轉增資每仟股配發30股,調整為每仟股配發29.335662股,原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0.2元,調整為每股配發現金0.19557104元。2、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24,037,44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新台幣11.76元計算,轉增資發行新股計2,044,000股。3、配發未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辦理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帳簿劃撥,屆時當另行公告,另現金股利發放日擬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之。十、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無,本次增資發行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參、股票停止過戶日期:(一)本公司董事會訂於民國100年06月20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民國100年06月16日起至民國100年06月20日停止股票過戶。(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依前述股票停止過戶日期,務請於民國100年06月15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辦妥過戶手續,俾能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肆、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伍、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5/2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2,069,884元,每股配發0.19557104元(發放至元止)。(2)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8,104,8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810,483股,每仟股無償配發29.335662股。(3)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24,037,44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新台幣11.76元計算,轉增資發行新股計2,044,0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0/06/145.最後過戶日:100/06/1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6/1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08.除權(息)基準日:100/06/20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5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342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30股及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2元,茲因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1,366,691股,致股本產生變動,原盈餘轉增資每仟股配發30股,調整為每仟股配發29.335662股,原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0.2元,調整為每股配發現金0.19557104元。(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四)本次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暨上興櫃買賣,屆時除分函各股東外,並另行公告。(五)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擬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之。(六)依本公司94年度及99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本公司自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100年06月20日起調整認股價格。(1)94年度第1次第1期、第2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股價格擬自100年06月20日起調整為新台幣20.2元。(2)99年度第1次第1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股價格擬自100年06月20日起調整為新台幣11.1元。(3)99年度第1次第2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股價格擬自100年06月20日起調整為新台幣53.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志綱副總經理韓育萬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有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32條規定,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志綱副總經理韓育萬協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黃志綱副總經理: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韓育萬協理: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吳江市同里鎮科技產業園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新型平版顯示器件、光電子器件生產、非金屬製品模具之設計與製造、本公司自產產品的銷售、從事機器設備的批發及進出口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272.公司名稱: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配合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倫自我輪調機制。6.因應措施:自一百年度起簽證服務調整為(二余)清淵及黃世杰會計師。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九十四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興櫃掛牌後首次申請轉換普通股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九十四年度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09401594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九十四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業於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經認股人首次申請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計185,000股。三、洽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起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四、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為普通股,統一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五、轉換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相同。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5/132.公司名稱: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會前上傳之99年度年報P19補充揭露(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之內容,原(六)(七)(八)向後遞延為(七)(八)(九)。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上傳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會年報已於本日上傳。
更正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1.發生變動日期:100/04/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富士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台強董事:富崴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胡乃聖董事:吳俊億董事:富士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俊彥董事:富士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世杰監察人:億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卜慶藩監察人:林坤煌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富士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台強董事:吳俊億董事:富士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俊彥獨立董事:江誠榮獨立董事:李慶明監察人:億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卜慶藩監察人:王家和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富士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台強 20,000,000股董事:吳俊億 6,515股董事:富士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俊彥 20,000,000股獨立董事:江誠榮 0股獨立董事:李慶明 0股監察人:億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49,848股監察人:卜慶藩 5,000股監察人:王家和 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6/24~102/06/238.新任生效日期:100/04/29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新選任之獨立董事李慶明先生誤植為王家和先生,故特此更正。
公告本公司累計處分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金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2.事實發生日:100/2/10~100/4/2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8,693,961單位每單位價格:14.5289 交易總金額:126,313,287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新台幣19,239元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交易日隔日一次付清。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依據基金之淨值,並依本公司核決權限由總經理核准。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791,640.2單位金額:11,506,042元持股比例:不適用。權利受限:無。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38.12% 占股東權益比例:53.26% 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數額:202,990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短期投資。15.每股淨值(A):14.53元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1.事實發生日:100/04/202.公司名稱: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1月4日上傳之申請登錄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用公開說明書,誤植經理人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更正P6、P10、p13內容。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重新上傳申請登錄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用公開說明書。7.其他應敘明事項:公開說明書已於本日上傳。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18,104,830元(每仟股配發30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2,069,884元(每仟股配發2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24,037,44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1.76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2,044,000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3,460,000元。(3)股利分派如嗣後因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權利,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4)本次增資案,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5)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810,483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8,104,83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新台幣24,037,44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1.76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2,044,000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未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辦理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2011/03/17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經英屬維京群島GLORY TEK (BVI) →GLORY TEK (SAMOA) →間接投資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公司取得GLORY TEK (BVI) CO.,LTD.1,333,333股,每股1.5美金,總金額200萬美金GLORY TEK (BVI) CO.,LTD.取得GLORY TEK (SAMOA) CO.,LTD.2,000,000股,每股1美金,總金額200萬美金GLORY TEK (SAMOA) CO.,LTD.以總金額200萬美金投資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200萬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200萬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和銷售新型平板顯示器件、非金屬製品模具設計與製造電子器件等。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100萬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300萬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3.72%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8.79%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4.20%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100萬元(折合新台幣320,650仟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3.19%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2.38%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5.24%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2008年損失RMB5,616仟元2009年利益RMB1,575仟元2010年利益RMB5,770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28.經紀人:無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標的公司係指GLORY TEK (BVI) CO.,LTD.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九十四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申請轉換普通股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九十四年度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09401594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九十四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業於一○○年二月八日經認股人首次申請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計60,000股。三、洽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一○○年二月十四日起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四、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為普通股,統一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五、轉換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相同。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4/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49號(二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3、本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4、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本公司擬辦理盈餘轉增資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訂定本公司「監察人職責範疇規則」案。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5、本公司擬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案。6、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7、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四)選舉事項:提前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五)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4/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3月1日(星期二)起至100年4月29日(星期五)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因最後過戶日100年2月2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0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0年2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9/08/1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陳皓凱 董事長室特助;代理發言人-柯素月 財務行政處副總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柯素月 財務行政處副總;代理發言人-周繼榮 業務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發言人辭職; 代理發言人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發言人-個人生涯規劃; 代理發言人轉任發言人7.生效日期:99/08/16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7668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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